伍家岗区关于“清废行动2018”交办问题(编号80-新12)整改销号公示
发布日期:2018-07-03 11:52   访问次数:   信息来源:伍家岗政府网   字号:[    ]

  根据《宜昌市“清废行动2018”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办法》及《宜昌市“清废行动2018”问题清单》,现将我区“清废行动2018”交办问题(编号80-新12)整改情况公示如下:

  一、问题成因

  泰丰石材城后堆场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,存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约200吨、废矿物油桶1个,露天堆放。存在主要问题:1、堆场未硬底化;2、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混放;3、未落实“三防”措施;4、紧邻长江,存在环境风险隐患。

  二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

   区环保局已下达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清运,并建设集中垃圾收集池及沉淀池。

  三、长效机制建立情况

  要求石材城32户全部停止生产,垃圾全部清理干净,裸露土壤和石材堆场全部覆盖。根据区政府6月29日泰丰石材城污染治理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,泰丰石材城属于散乱污企业,予以关闭。

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18年07月03日——2018年07月10日,共7天)向区人民政府反映。

  联系方式:

  直接负责人:项兵 联系电话:0717-6352552

  承办人:许弋 联系电话:0717-6359128

  伍家岗区人民政府

  2018年07月0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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